潜意识理论发展的三大里程碑
xlbd.cye.com.cn 时间:2012-10-20 14:40:47 来源: 作者:
  3.弗洛姆社会潜意识

  弗洛姆在批判地继承弗洛伊德和荣格潜意识理论的基础上,将社会因素引入自己的理论,提出了自己所诠释的潜意识。

  弗洛姆在1950年出版的《精神分析和宗教》一书中指出:“我在这里所适用的前意识这个概念,既十分不同于弗洛伊德的潜意识概念,也不同于荣格的潜意识概念。”弗洛姆反对弗洛伊德的本能决定论和泛性论,他认为认识是文化的产物,人的任何行为都是特定历史文化的结果,即使满足生理需要的行为也是如此。他指出:“人的本性、激情和焦虑是文化的产物;事实上,人类自身也是人类连续不断的努力,即我们称之为历史的最重要的创造物和成就。”同时,他还认为荣格的集体潜意识具有浓厚的神秘主义先天论的色彩,在荣格体系里,潜意识是启示的源泉,一种象征。两者都忽视了社会因素的作用。弗洛姆认为,在人类历史上,大部分社会的特征都是少数人统治并剥削大多数人。少数人要统治多数人,仅靠武力是不可能的,最重要的是使大多数人自愿接受剥削,而这要依靠各种谎言和虚构来解释和证明少数人统治的合理性,使谎言和虚构成为大多数人的意识。这谎言和虚构不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而对现实的真实的反映则被压抑着,处于潜意识状态,即为社会潜意识。他把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相结合,创立了社会潜意识理论,提出了社会潜意识概念。

  所谓社会潜意识,是指一个社会的大多数成员共同存在的被压抑的领域。

  因为人们害怕受到鼓励和排斥,人有与世界发生联系、与他人保持一致的强烈要求。

  弗洛姆认为,压抑是通过一系列社会过滤器来完成的:语言、逻辑和社会禁忌。每个社会所具有的特定的语言规则决定着哪些内容可以进入人们的意识,哪些不能进入意识而成为社会潜意识;社会文化中的逻辑规则也规范着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同时社会通过一些风俗习惯、道德规范、法律告知人们哪些可以被社会所接受,哪些不为社会所接受。不为社会所容纳的则被压抑而成为社会潜意识。由此可见,弗洛姆的社会潜意识理论既吸收了弗洛伊德和荣格的理论合理的一面,又不是二者简单综合,它比以前两种理论内容更为丰富,具有更广阔的解释性。他把潜意识放到一个广阔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社会环境中加以研究,特别关注在一定经济结构上的意识形态,将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引入是他理论的一大新颖之处。

  弗洛姆的社会潜意识理论强调社会时代性而非遗传性,强调文化模式特别是意识形态的作用,把潜意识范畴带到一个新天地,因而被誉为潜意识理论发展的第三个里程碑。但是其所强调的社会因素,大多还陷于微观的社会环境、家庭关系和文化状况,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心理主义的表现

  4.小结

  潜意识理论是精神分析的基础,从弗洛伊德个体潜意识到荣格的集体潜意识,再到弗洛姆的社会潜意识,三人对潜意识的理解既有共性,又有独到之处。

  本质上讲,荣格与弗洛姆都是在弗洛伊德潜意识论基础上发展自己的理论的,都没有脱离弗洛伊德潜意识理论的基本理论框架,他们都有内在的联系,并且还保留着弗洛伊德学说的一些基础概念,都夸大了潜意识的作用,忽视了自我的因素。

  归根结底,他们仍坚持潜意识的驱动力和先天潜能的主导作用,具非理性主义和唯心主义倾向。但三人的理论又各有特色,强调上各有轻重。弗洛伊德更强调潜意识的生物本性,荣格把握的则是潜意识的象征本性,弗洛姆则更强调潜意识的社会文化性。

  三人在各自所处的文化背景下,在潜意识这一重要课题上,都提出了研究的新视角,拓宽了研究的新领域,加深了研究的新层面,从而树立潜意识理论发展的三大里程碑,都具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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